2012-10-13 01:53 中國時報 【邱順斌/高雄報導】
高市推動太陽光電計畫繳出成績單,高永建設公司鳳山建案提出申請拔得頭籌,每戶裝設四峰瓩太陽光電設施,預計今年底完工,扣除自家用電費用後,每個月約還有一千五百至兩千元左右售電收入,為住戶減少房屋貸款壓力。
工務局長楊明州表示,縣市合併後,陳菊市長要打造高雄成綠能城市,全力推動太陽光電,以發揮高雄每年二千一百至二千三百小時日照充足優勢。
該局為協助住宅社區民眾設置太陽光電,訂有每峰瓩(KWp)補助一至一點五萬元辦法,經陳菊市長同意今年先由市長第二預備金支應,預估可提供一百五十戶市民申請,並於近日審議通過高永建設公司鳳山案。
高永建設總經理徐淑美說,高市府太陽光電法令已有很大突破,對建築物申裝太陽光電可到四點五公尺免計面積,讓設施底下空間可作遮蔭、休憩、綠化等運用,讓建商意願提高。
但這項工作單靠地方政府很難達成,包含銀行融資問題、台電傳統電度表體積問題、社區型建築物發電設備需要合併計算問題,如競標、十峰瓩以上躉購價降低至八點三元等問題均是小戶人家與建商於申請會遇到問題,希望中央可儘速協助處理。
建管處長黃志明表示,受制於全年度競標額度已用完,目前只能申請卅峰瓩以下設置量,但該公司表示,仍會協同系統商及市府,透過經發局小蝦米貸款、工務局太陽光電補助等,遊說大家一起來施作合法的太陽光電棚。